雖然咪咪大小便會自動地到鋪好的報紙上方便,可是阿媽視力不好,難免會「中鏢」,加上阿公不喜歡養狗,而且狗整天被關在籠子裡牠自己也不自在,於是老婆決定把咪咪送回新莊的姑姑家養。
[2/10] 大年初一凌晨回南部,咪咪也和我們下去,回來的時候我們把牠載回新莊姑姑家,老婆一路不捨。
[鹹蛋超人咪咪]
咪咪露出邪惡的表情,這又是我惡搞的傑作,因為開閃燈的關係,雙眼發出螢光的顏色。
咪咪的確帶給我們不少的回憶,這讓我想起剛出社會工作時,我也養了一隻「迷你品」,後來因為家裡有阿公阿媽在,我每天上班也無暇照顧,所以姑姑把牠捉給別人養了,雖然不捨...可是有時也得懂得取捨。
3 則留言:
weapon:Mi Mi 電波 嘶~~嘶~~
我想咪咪啦!
剛剛打電話問勞委會,外勞逃跑後要六個月後才能申請,這六個月是由報案後開始算起,所以要7/26以後才能再申請。
[8/14] 今天新的外勞來了,阿公阿媽有人照顧了,這一陣子多虧大姑姑的幫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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